诏安县银溪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诏安县银溪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诏安县银溪水电站地处诏安县霞葛镇溪林村境内,属诏安东溪流域庵下溪水系,电站于1994年5月开始兴建,1996年3月建成投产,并于2007年5月改造完毕。银溪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500kW,机组年利用小时数3400小时。主体工程由拦河坝、压力前池、引水渠道、压力管道、发电机房、升压开关站组成。水电站发电厂房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的防洪厂房,办公生产及生活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0m2。拦河坝采用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9m,坝顶长8m,坝顶宽度2m。引水渠道总长10m。设压力钢管1条,压力管道全长320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诏安县银溪电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诏安县霞葛镇溪林村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5059232369
邮箱:365338674@qq.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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