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地块(漳州市龙文区虎山片区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地块(漳州市龙文区虎山片区01地块)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圳头村山后社,北至新浦东路,南至华美达广场,西至虎叉港,东至湘桥路。该地块原用途为蓝田街道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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