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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湖口片区B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报告公示
日期:2024-02-20 10:52:41 发布者:cbs 访问量:23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福安市湖口片区B10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该地块位于宁德市福安市坂中乡湖口村,地块中心坐标为: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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