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以及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用途变更“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的通知》(宁市环〔2021〕67号)等有关规定,霞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地块(2019-1号地块)位于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20.016190°,北纬26.900583°,用地面积33759.15平方米。
该地块原为霞浦品源净水设备有限空置厂房,霞浦县人民政府出具了《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霞浦品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批复》,同意将本地块收储;霞浦县人民政府出具了《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201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将本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用于住宅、商铺开发建设。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地块(2019-1号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调查过程中我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结果显示,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地块(2019-1号地块)本地块历史上涉及工矿用途(霞浦品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无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污水灌溉、污泥堆肥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污染。
综上,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长溪路东侧、龙泉路南侧地块(2019-1号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霞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938688669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419630720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