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发布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现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宁德市闽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柏宇
联系人及电话:钱工 137069815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MA34RYDC71
生产内容:医疗废物无害化焚烧处置
二、排污信息
(一)废水
公司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周转箱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烟气急冷除酸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烟气急冷除酸用水,不外排。
超标情况:无
(二)废气
项目医疗废物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过“余热炉+半干式急冷除酸+石灰喷射吸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净化后由 1根 65m烟囱排放。
超标情况:无
(三)噪声
企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超标情况:无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渣、飞灰、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废机油、废周转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炉渣暂存于炉渣库内,定期委托南平臻境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飞灰收集后暂存于飞灰库内,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进入厂内焚烧炉焚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周转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宁德市德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宁德市闽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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