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民委员会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阶段主要为空地及部分菜园地,占地面积1552.8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6748°、北纬24.74849°,地块四至范围:东南侧现状为隔马支路为居民住宅楼,西南侧现状为周边居民菜园地,西北侧紧邻居民住宅楼、东埔九五路、北侧为空地、东埔九五路。
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20-2035)》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农村宅基地,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号:狮自然资[2021]预选028号),该地块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民委员会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供委托单位呈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审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本地块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本次调查快速筛查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的快速筛查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TVOC筛查结果均较低。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邱书记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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