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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獭山公园西侧住宅用地(03-B-1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5-13 18:12:47 发布者:GKEP 访问量:54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鲤城区獭山公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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