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纪委监委外查工作点改造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地块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列西街道,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地块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A1),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采样检测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60598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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