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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北侧商住用地(2023-76号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4-05-31 11:59:14 发布者:huang123 访问量:17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北侧商住用地(2023-76号储备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北侧商住用地(2023-76号储备用地)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浮桥镇坂头社区,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西至繁荣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6656.72平方米(折合24.9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4655°,北纬24.93174°。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及居民用地,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3-76号储备用地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城镇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约17.76亩,商业用地约7.22亩)。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北侧商住用地(2023-76号储备用地)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围相邻区域亦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辅助说明,调查地块砷、镉、铜、铅、汞、镍检测数据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锰、锌检测数据满足深圳市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59505361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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