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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4-06-12 17:20:34 发布者:mince2021 访问量:8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福州市永泰县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州市永泰县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地块位于永泰县红星乡雁门村,土地权利人为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总用地面积2392平方米。包括农用地689平方米(耕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03平方米。

经调查,福州市永泰县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前身为红星乡敬老院,始建于2015年,原主体建筑占地面积371平方米。2017年底,采用公建民营方式引进永泰县新时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包运营,与永泰县总医院红星分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由卫生院优先提供医疗服务。2022年,红星乡党委、政府实施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对红星乡敬老院进行扩建。扩建后总用地面积23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9平方米(林地3平方米、园地686平方米)、建设用地1703平方米。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快土壤污染状况。

三、调查结果

福州市永泰县红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永泰县红星乡雁门村,总用地面积23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A6)。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地块未开发利用前为林地、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未曾种植过农作物;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4.地块周边为林地、农用地、村庄,无工业企业;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经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可知,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

6.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第一阶段调查过程中采用XRF、PID快筛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进行采样快筛,以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经过快筛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和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限值。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红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金辉     联系电话:0591-6227052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苏湾38号第6层、第7层

联系人: 庄丽琼    联系电话:0591-8357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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