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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屿中南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6-14 17:56:54 发布者:吴宝珠 访问量:35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委托福建大一生态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屿中南路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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