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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G2020-07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公示
日期:2024-07-19 08:57:33 发布者:华瑞环境研究院 访问量:7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泉州华瑞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受中国瓷都·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德化县G2020-07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德化县G2020-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东至瓷海路,北至瓷海路,西至广平路,南至福坪路,用地面积面积68825.23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118.214145°E,25.493425N。根据项目地块用地规划相关文件,本地块用于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归为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德化县G2020-07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历史上项目地块为荒地和山林地,2019-2021年进行场地平整,2022年作为阳光城隆恩·丽景湾二期小区建设用地,2024年初验收,当前建有11栋高层建筑(32-34层)和12栋6-7层多层住宅和南侧3层幼儿园,住宅底部设置部分商业及社区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71378.8平方米,目前未有居民入住。本次受中国瓷都·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该地块补充调查工作。据了解,该地块各时间段均不涉及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水灌溉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堆放、固废物堆放和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活动等,无潜在污染源。

项目地块内表层土壤现场快筛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

相邻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荒地、山林地、道路用地、居民区等;周边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荒地、山林地、道路用地、居民区、学校和公共场所,经综合分析可初步判定上述地块不会对项目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现状符合控规开发要求。

四、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 中国瓷都·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编制单位:泉州华瑞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余

联系方式:yyyyush@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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