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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幼儿园(二期)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公示
日期:2024-07-20 12:46:57 发布者:angellemon 访问量:4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环保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因此,长汀县汀州小学委托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幼儿园(二期)项目地块开展土壤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幼儿园(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幼儿园(二期)项目地块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新庄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6.325452601°、北纬25.819158552°,用地面积1266平方米。该地块东侧为新庄幼儿园一期用地,西、北、南侧为山林。该地块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学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该地块现状大部分面积已硬化。地块内无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调查地块历史为山林,未利用,从未开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无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不存在污水灌溉、污泥堆肥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施工期未发现存在土壤异味、异常颜色;施工期土石方平衡,无外来土、外运土。相邻地块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污染。综上,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幼儿园(二期)项目地块土壤环境无污染的可能,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主单位:长汀县汀州小学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18959006558

邮箱:8123816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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