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2023年11月1日)。
(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环保法〔2023〕9号,2023年11月20日)。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泉州市美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法人代表:张国成,公司总用地面积105913.3.0m2,现状厂房总建筑面积46372.11m2,主要功能分区包括:干混砂浆生产车间、烧结多孔砖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堆场、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3000万元,项目现状主要包括1套干混砂浆生产线、2条隧道烘干窑、2条隧道焙烧窑、3套制砖成型生产线等,年产15万吨干混砂浆及1.2亿标块烧结多孔砖。
公司现拥有员工人数60人,其中12人住宿,年生产天数300天,隧道干燥窑、隧道烧成窑日工作24小时(三班制),成型工段日工作时间14小时,其他工段日工作时间8小时。
3.2 有毒有害辅助材料使用情况
原料名称 | 原辅材料消耗量t/a | 单位产品消耗量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单位 | ||
烧结多孔砖 | 煤矸石 | 48019 | 47026 | 46526 | 0.4083 | 0.4082 | 0.4081 | kg/块标砖 |
建筑渣土 | 119047.6 | 116610.5 | 115383.9 | 1.0123 | 1.0122 | 1.0121 | kg/块标砖 | |
洗砂沉泥 | 72992.4 | 71472.5 | 70719.1 | 0.6207 | 0.6204 | 0.6203 | kg/块标砖 | |
粉煤灰 | 14740 | 14420 | 14250 | 0.1253 | 0.1252 | 0.1250 | kg/块标砖 | |
石灰 | 215 | 200 | 198 | 0.0018 | 0.0017 | 0.0017 | kg/块标砖 | |
氨水 | 170 | 165 | 145 | 0.0014 | 0.0014 | 0.0013 | kg/块标砖 | |
干混砂浆 | 砂石 | 34800 | 12744 | 19240 | 0.8014 | 0.8011 | 0.8007 | t/t |
水泥 | 6125 | 2241 | 3368 | 0.1411 | 0.1409 | 0.1402 | t/t | |
粉煤灰 | 2175 | 796.5 | 1201.5 | 0.0501 | 0.0501 | 0.0500 | t/t | |
稠化粉 | 406 | 149 | 224 | 0.0094 | 0.0094 | 0.0093 | t/t |
3.3 产排污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隧道窑焙烧烟气经干燥窑余热利用后,导入“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除尘”处理,尾气由排气筒排放;前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表2的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声排放执行标准。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公司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回收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体废物从暂存、最终处置、外运过程中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外排至环境或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4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已建设完成相关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泉州市美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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