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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九都镇贵村村农村宅基地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7-24 17:35:05 发布者:abing 访问量:3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蕉城区九都镇贵村村农村宅基地用地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蕉城区九都镇贵村村农村宅基地用地项目地块面积为87934㎡,历史上为居民房、农用地、道路等,规划为农村宅基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分布有居民供水及排水管网,没有输油管线、燃气管线等特殊管网通过;

     (3)调查场地未有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及存放的情况;无外来土壤堆放;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目前地块内地下水基本未进行利用,饮用水主要来源于周边山体山泉水,林地、农用地灌溉采用自然降雨和地表水进行补水,不存在污灌情况;

     (5)地块内历史上无生产企业存在;地块外半径1km范围内分布有福建省茂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水泥仓库、九都镇贵村村污水处理站,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为进一步了解土壤中有害物质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参照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其中铬、锌符合参照的深圳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蕉城区九都镇贵村村农村宅基地用地项目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可作为农村宅基地使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州源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15号北斗领域3#1306

    联系方式:王工180650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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