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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供销联社麻公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7-05 12:04:10 发布者:Cfx1560 访问量:36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沙县区供销联社麻公岭地块拟变更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三明市沙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我司(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沙县区供销联社麻公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沙县区供销联社麻公岭地块
    地块位置:三明市沙县区麻公岭花园南侧(地块中心经度117°46′17.17″N,中心纬度26°23′38.44″E)总用地面积25562.711平方米。
    委托单位:三明市沙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调查结论
    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初步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三、公共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沙县区供销联社麻公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275号东山创业大楼12楼
    联系电话:1539598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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