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泰宁县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泰宁县总医院泰宁县总医院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五元路1号,占地面积为66667m2,总建筑面积为71612.76m2,主要建设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内科病房楼、外科病房楼、精神病专科病房楼和感染科病房楼,并配套建设动力楼、高压氧仓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作为泰宁地区最大的综合类医院,医院服务半径以泰宁城区为中心向外辐射。项目总投资5.5亿元,床位编制550位,医务人员数量800人,门诊量约54.75万人次/年。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感染科病房楼废水经专用消毒池(二氧化氯消毒)和化粪池预处理,其他病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非病区(动力楼)废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南侧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泰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2、减振、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管理,提高绿化率等。
3、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的一体化设施,并配备1套除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通道引至楼屋顶高空排放;化验室或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引至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发电机烟气通过专用烟气通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
4、厂区内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三明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设有一间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间,有专人负责管理,建有医疗废物进出台帐。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宁县总医院
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五元路1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509227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4年1月2日~2024年5月2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泰宁县总医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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