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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地块初步调查公示
日期:2024-08-09 11:58:09 发布者:YTQ315 访问量:203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6.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开展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不存在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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