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中心片区南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洪梅镇中心片区南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位于南安市洪梅镇梅新社区,占地面积为32507m2。该地块属于林地、道路、工业企业用地(玻璃厂、纸制品厂、针织厂、木材加工厂)、家具厂仓库、敬老院、民房、供销社用房以及商业店面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洪梅镇中心片区南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洪梅镇中心片区南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土壤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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