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湖滨第二中心幼儿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湖滨第二中心幼儿园地块坐落于石狮市湖滨街道,地块面积8919.23平方米,已建3栋教学楼、1块操场、1块停车场、1间地下室。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36609°、北纬24.733109°,地块东侧现状为金星路、居民住宅和福兴路,西侧为民生路和居民住宅,北侧为东华路、琼林北路和居民住宅,南侧为民生路和居民住宅。
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该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见附件9,该调查地块规划为科教用地,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仅有北侧240m石狮市万马服饰有限公司一家工业企业,该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已完成水泥硬化,其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企业无废气产生,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企业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后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另,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047~0.64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未收集到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7)历史上菜市场、店铺的使用基本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石狮市湖滨第二中心幼儿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876515151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罗 联系电话:1865990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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