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后垵学校新校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后垵学校新校区地块坐落于石狮市宝盖镇后垵村横一路北侧,地块面积5528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5423°、北纬24.76313°,已有1栋三层楼食堂、1栋六层楼1#学生宿舍楼、1栋六层楼2#学生宿舍楼、1栋一层楼报告厅、1栋五层楼中学1#教学楼、1栋五层楼中学2#教学楼、1个400m运动场、1个200m运动场,其余为空地,待开发建设。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36609°、北纬24.733109°,北侧、西侧、东侧现状多为农用地、杂草地(空地),南侧多为后垵学校一期已建物、其他厂房。
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该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另根据《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石狮市后垵学校用地(含拟选址作为石狮市后垵学校新校区用地)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狮自然资规〔2020〕13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狮自然资〔2019〕预选005 号可知,该地块用途为科教用地(A33),故调查地块为GB3660-2008中的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仅有南侧10m石狮市恒亮蜡烛制品有限公司一家工业企业,该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已完成水泥硬化,其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该企业不位于调查地块的上风向,位于调查地块的上游,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潜在污染源产生量较小,厂区基本无异味,且生产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生产;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可能性小。
(3)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快筛结果均无异常情况,与对照点比较差异值不大;各指标的筛选结果数值分布较为均匀,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总有机物(VOCs)地块内最大检测结果值为1.209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
(4)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早期主要为农用地,据后垵村村民访谈得知,2007年至2021年之间有简易搭盖工具房于2022土地进行平整,用于建设后垵学校新校区,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A33),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石狮市后垵学校新校区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60201216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罗 联系电话:1865990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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