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中路以东、北仓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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