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水东新区F-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尤溪县水东新区F-1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尤溪县水东新区F-1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尤溪县水东新区。本地块面积27302.1m2,地块东至紫阳大道,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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