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基本情况
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地块,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学府路(中心地理坐标为 118.23501348°E,25.49844628°N);占地面积约 32301.32 ㎡(约 48.45 亩)。地块西至山林地、金湖小区,北至山林地,东至学府路,南至山林地。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卫星影像、人员访谈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调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现状为已建设完成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用地历史可追溯至山林地,1960 年代前为山林地,后被德化县石油公司征用为油库用地,1990年后废弃使用,2000 年泉州德化正元陶瓷有限公司从德化县石油公司购得该地块用于建设陶瓷厂,2020年10月该地块规划为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2021 年 10 月,德化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将该地块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给中共德化县委党校作为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2022年4月泉州德化正元陶瓷有限公司搬离,2022 年 5 月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相关规定:“(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土地规划
根据《德化县浔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德化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用地;根据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字第 350526202100056 号),该调查地块规划为 A1 行政办公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使用。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参照执行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部门咨询、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内原有企业历史生产布局不清晰,由于调查地块原有企业均已拆除,原有厂房及设施设备、地面硬化均已拆除。调查地块现状为已完成建设的党校新校区,现地块内存在地下车库、电力管道、自来水管道及雨污管道,因此本次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布设及采样检测。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土壤检测结果和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监测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结合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一阶段调查现场快速筛查结果综合分析评价,调查地块土壤调查结果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36600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的情况。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后续如需对地块开发利用,应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1119572161@qq.com.
泉州华瑞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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