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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金塘路以东、南埔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9-05 09:11:46 发布者:GKEP 访问量:34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漳州市芗城区金塘路以东、南埔路以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漳州市芗城区金塘路以东、南埔路以南地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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