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大南坂组团滨江片区B4-03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漳浦县大南坂组团滨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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