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2023年11月1日)。
(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环保法〔2023〕9号,2023年11月20日)。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体育用品基地(康美镇梅元村),法人代表为苏礼液,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200m2,主要从事铝管的涂装加工,现状年涂装加工铝管(风铃、箱包拉杆等)300吨;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喷砂、除油、化学抛光、碱洗、去黑、阳极氧化、染色、封闭等(2020年,项目原切割机、钻孔机、拉丝机、抛光机、冲床等拆除,机加工只剩喷砂)。项目厂房还配套建设化学品原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现拥有职工40人,其中5人住宿,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
3.2 有毒有害辅助材料使用情况
原辅料 | 近3年年消耗量(t)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涂装加工生产线 | 铝管 | 291.4 | 279.2 | 271 |
除油粉 | 7.2 | 6.8 | 6.4 | |
硫酸 | 41.8 | 39.6 | 38 | |
磷酸 | 143 | 137 | 133 | |
硝酸 | 10.1 | 9 | 8.4 | |
染料 | 0.29 | 0.27 | 0.25 | |
无镍封闭剂 | 2.4 | 2.15 | 2 | |
片碱 | 69 | 64 | 60 |
3.3 产排污情况
(1)大气污染物
根据2023年自行监测信息分析,公司有组织排放的电镀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
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废水可达标排放。
(3)噪声
运营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临时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3.4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已建设完成相关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南安市兑金金属涂装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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