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剑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库区安置周转房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总用地面积为5690.18m²,其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91585°,北纬:25.32002°。该地块属于茶园、林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剑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库区安置周转房项目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剑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库区安置周转房项目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主要为茶园、林地、道路、闲置用地,现状为闲置用地,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剑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库区安置周转房项目的建设。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