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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9-24 16:45:35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40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总用地面积为10450m²(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2192m²、地块二用地面积为3244m²、地块三用地面积为1646m²、地块四用地面积为3368m²),其中地块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664°、北纬24.60903°,地块二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585°、北纬24.60876°,地块三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861°、北纬24.61034°,地块四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884°、北纬24.61018°。该地块属于耕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主要为耕地、临时堆场、空杂地,现状为耕地、溪东村住宅,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的建设。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民委员会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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