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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日期:2024-09-26 18:06:55 发布者:xiaojinhai533 访问量:2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泉州市美丽家园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南院(福建)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东至溪安路,西至群声影剧台,南至居民住宅,北至祖厝,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118.431450°E,24.800874°N,用地面积3616平方米。

调查现状内部东处有庙宇,其余区域为闲置荒地,历史上为荒地,种有龙眼树。根据调查地块规划文件,本地块拟作为篮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现场快筛结果均为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且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总铬低于深圳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且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制。

相邻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道路、居民住宅、学校,周边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农用地、地表水体、居民区、学校,经综合分析可初步判定上述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影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收,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符合规控开发要求。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泉州市美丽家园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5902686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南院(福建)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泉州软件园研发2号楼3楼

联系人:蔡清江    联系电话:1390598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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