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泉州市美丽家园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泉州环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安市官桥镇许林社区服务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官桥镇许林社区服务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南安市官桥镇金桥社区(中心坐标:118.415964°E,24.813538°N),用地面积495m2。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曾为林地及杂地,现地块规划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分析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测因子的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总铬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DB4403/T-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
相邻地块主要为杂地和林地、官桥镇变电站、村民住宅等,相邻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甚微;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一类住宅用地建设要求,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南安市官桥镇许林社区服务中心地块及相邻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泉州市美丽家园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5902686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环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大街6号鼎盛大观商业街9CD113
联系人:肖金海 联系电话:159800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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