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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日期:2024-03-19 11:10:26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164 收藏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2023年11月1日)。

(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环保法〔2023〕9号,2023年11月20日)。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工业区(美岭头),法人代表:何加焰。目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际建设2台750t/d逆推式机械炉排炉(中温次高压焚烧锅炉),日处理垃圾量1500t/d,配套1×3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功率40MW),主要建设有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机组、飞灰固化系统、污染治理系统等;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全厂餐厨垃圾总规模为200t/d的土建工程,并建设1条处理餐厨垃圾规模100t/d的生产线,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主要建设有预处理车间、固液分离车间、厌氧系统、沼气发电系统、污染治理系统等。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单元年运行时间为8400小时,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生产单元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劳动定员86人。

3.2 有毒有害辅助材料使用情况

原辅料

3年年消耗量

单位

2021

2022

2023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入厂生活垃圾

t

251258.35

555940.36

642624.1

入炉垃圾量

t

181696.24

401902.06

464698.72

一般工业固废(鞋服边角料等)

t

0

44160.16

51633.2

消石灰

t

2385.81

4665.49

5366.2

石灰

t

1807.43

3902.91

4471.83

活性炭粉

t

65.68

142.67

161.63

螯合剂

t

224.29

493.79

565.99

氨水

t

643.4

1302.67

1436.63

盐酸

t

12.04

26.23

29.68

液碱

t

13.48

29.21

33.25

次氯酸钠

t

0.98

2.12

2.4

柴油

t

120

250

260

水处理剂(PAC、PAM)

t

75

165

170

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

餐厨垃圾

t

0

11590.25

25228.47

柠檬酸

t

0

0.375

0.725

片碱

t

0

1.375

2.55

PAC

t

0

9.49

18.94

PAM阴离子

t

0

1.8

3.409

PAM阳离子

t

0

1.024

2.038

尿素

t

0

0

1.5

三氧化二铁

t

0

1.12

2.42

3.3 产排污情况

(1)大气污染物

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其中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且颗粒物小时浓度不高于20mg/m3,二氧化硫小时浓度不高于40mg/m3,氮氧化物小时浓度不高于160mg/m3。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沼气发电尾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2)水污染物

公司外排尾水中第二类污染物(pH、COD、BOD5、悬浮物)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色度、总氮、氨氮、总磷等满足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执行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声排放执行标准。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焚烧飞灰等属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公司飞灰经稳定化处理,浸出液危害成分浓度检测达相关限值要求后,依托南安圣元的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

3.4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已建设完成相关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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