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宏和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公司于2023年11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本次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内客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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