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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环卫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0-22 14:30:06 发布者:ab816 访问量:109 收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厦门思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 2024年 5月委托中岩杭(福建)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洪文环卫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地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洪文社区洪莲中路302号,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洪莲中路,隔路为洪文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至洪文大排档;南至洪文大排档、思明区莲前小学;西至瑞景双座、思明区莲前小学。地块中心坐标为118.154535°E,24.482409°N,调查面积5124.859平方米。地块原为林地,主要植被为各类杂木,未进行经济作物种植,自1998年开始规划为开元区环卫处汽车养护场后一直为环卫处汽车养护场,2003年原开元区、思明区市容环境管理处整合为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调查地块权属归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持续至今。地块有历史记录以来均为林地、环卫处停车场、车辆养护场,主要涉及喷漆、汽修、洗车等相关工艺。

本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分析,该地块土壤各检测大部分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T2点位0.6~1.1m深度土壤铅指标超过GB 36600中表一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超标原因分析,该点位铅超标不属于背景值原因,主要受到地块内工业企业活动污染T3点位石油烃数据异常情况表明该点位所在隔油池周边区域存在污染风险,后续详细调查工作应将T3点位所在隔油池区域作为重点区域优先开展采样监测工作。

地块地下水各点位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大部分指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 的限值,铝、锰、浊度、肉眼可见物指标超过GB14848中的Ⅳ类水标准,根据分析,铝、锰出现超标情况的主要原因为调查地块周边地质背景情况及企业活动;浊度、肉眼可见物出现超标情况的主要原因为地下水采样洗井时造成的地下水扰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大部分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大部分可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部分点位铝、锰、浊度、肉眼可见物指标超标,铝、锰出现超标情况的主要原因为调查地块周边地质背景情况及企业活动;浊度、肉眼可见物出现超标情况的主要原因为地下水采样洗井时造成的地下水扰动。T2点位0.6~1.1m深度土壤铅指标超过GB 36600中表一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超标原因分析,该点位铅超标不属于背景值原因,主要受到地块内工业企业活动污染T3点位石油烃数据异常情况表明该点位所在隔油池周边区域存在污染风险,后续详细调查工作应将T3点位所在隔油池区域作为重点区域优先开展采样监测工作。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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