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大安乡大安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6.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开展寿宁县大安乡大安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不存在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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