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工业园B8-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城东工业园B8-2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一、地块概况城东工业园B8-2地块(以下简称“该地...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