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0-25 15:23:26 发布者:微泉 访问量:18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1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一、地块概况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10-1地块原...
继续阅读此内容需要您支付 20 积分点击支付

本项目已过公示期,部分内容及附件被隐藏,想要查看请联系公示发布者延长公示期限或支付一定积分直接查看。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