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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高铁片区A区1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0-25 15:24:13 发布者:微泉 访问量:11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建瓯市高铁片区A区1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建瓯市高铁片区A区12号地块原始用途为商业用地-批发、零售。因城市规划调整,2020年12月23日土地出让,用地用途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目前仍为空地,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总面积15722.2m2,其中位于地块西侧用地面积约962.55m2的用地纳入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使用功能为市政道路用地,竞得人不得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8.279521°,N27.050666°。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建瓯市高铁片区A区12号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建设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西路33号名流花园5#楼1层20店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76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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