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10月完成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现将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融侨经济开发区,场地地理中心坐标东经E119°20′23″,北纬N25°41′59″,厂区占地面积约60000m2,建立于1993年,主要生产镀锌管,原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纵剪、制管和热镀锌等工序。企业于2014年停产,现有阶段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2018年被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0日《关于福清350181-02-E、F、G、J、I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融政土[2024]346号)文件,该地块未来将作为商业及住宅用地利用。
二、修复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场地污染修复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福政路20号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
(3)建设规模:污染土壤中目标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项目地块总计污染土方量为997.16m3。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值。
(6)建设单位: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7)环境监理单位:福建开元图新遥感技术有限公司
(8)效果评估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修复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效果评估结果
修复工程完成了《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方案》所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过程合法合规,修复效果满足要求。修复后的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达到《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和《福建天宇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方案》中提出的修复目标值要求,符合地块居住用地(一类用地)的规划用途,本地块可进行安全利用。根据《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治理与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四、效果评估单位
单位: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11#楼6层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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