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化县泗滨文化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泉州市德化县三班镇上寮工业区,现隶属于德化县城东四期中小企业创业园(地理位置图见图3.1-1),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8.27135°、北纬25.47646°,根据《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泗滨文化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德发改审(2024)34号,见附件3,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854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8平方米,主要建设研究中心、展示中心,以及绿化、道路、围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调查地块现阶段为场地平整后的空地,无建筑物和设施。四至范围:东侧现状为空地;西侧紧邻观音岐山北路;南侧紧邻福建省德化县振盛陶瓷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北侧紧邻观音岐山北路为空地、山林地。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最早可追溯为山林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400009号)、《德化县城东四期中小企业创业园(三班上寮)控制性详细规划09-A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论证报告(成果稿)》(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4.01)该地块调整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民委员会于2024年7月委托福建安格思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德化县泗滨文化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现场快筛,并针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完成了《德化县泗滨文化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供委托单位呈报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德化自然资源局审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2023年6月之前主要为山林地,2023年6月至今为空地,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A22),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
相邻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山林地、空地、道路、陶瓷厂等用地,经对周边企业生产运营产污的分析,可初步判定认为周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各点位快筛结果砷、镉、铜、铅、汞、镍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最大值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发性总有机物(VOCs)读数低,测定范围为0.26~0.35ppm。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A2)开发利用。
三、项目联络方式
委托单位: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民委员会,颜书记13505090555
编制单位:福建安格思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林工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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