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安海镇可慕村,本地块占地面积5977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8.506473°,N24.727663°。地块北至空地,东至空地,西至园区规划路,南至水泥路。
经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荒地使用,地块历史上曾作为成品皮革晾晒区,地块内无企业存在。2023年开始动工建设为可慕幼儿园,但由于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文件,地基建完后暂停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待建设状态。
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82202200039)和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82202300066号)可知,本地块后续用作A3教育科研用地(教育用地),作为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的样品送至具有CMA资质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规划文件,土壤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域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区历史资料收集: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安海镇可慕村,地块占地面积5977m2,地块北至空地,东至空地,西至园区规划路,南至水泥路。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荒地使用,地块历史上曾作为成品皮革晾晒区,地块内无企业存在。2023年开始动工建设为可慕幼儿园,但由于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文件,地基建完后暂停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待建设状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本地块目前已全部发生扰动,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项目已开始进行施工,部分区域施工挖深为4米,产生挖方约6000m3,临时堆存于地块外东侧和东北侧。项目地基已建设,但由于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文件,地基建完后暂停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待建设状态。经现场踏勘本地块,地块内无外来土壤、危险废物堆放、给排水管网,无输油管线、燃气管线等管网通过。
(3)地块内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堆放、固废物堆放和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活动等。
(4)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达区域的土壤进行快速筛查检测,本地块内所有点位土壤样品砷、镉、铜、铅、汞、镍等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铬、锰元素检测结果均小于深圳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同时,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物VOCs快速检测值与对照点相近。
(5)根据本次对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地块内污染识别及土壤初步采样分析综合表明晋江市安海镇可慕幼儿园地块内的土壤常规指标45项、石油烃(C10-C40)、2,4-二硝基甲苯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锌、锰监测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总铬监测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中检测指标浑浊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V 标准,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标准。
综上所述,经过地块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确定本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地块周边企业历史人为生产活动未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35066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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