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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子地块A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1-06 10:06:38 发布者:新禹环保 访问量:7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子地块A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子地块A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口西南侧,原厦门电池厂与原西边社区交界位置,地块四至为相邻北侧和东侧为空地(原厦门电池厂生产区),西侧和南侧为空地为空地(原西边社村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91632°、北纬24.466067°,地块面积1082.76m2。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厦门电池厂办公区和原西边社区住宅,现状为空地;地块原属原厦门电池厂和西边社区集体用地,现状用地归属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 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的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属于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原厦门电池厂被收储后,由于地块划分的原因,导致该地块历史上用地使用性质为北侧工业用地,南侧居住用地,见附件2),现将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且涉及工业用地转居住用地,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方案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地块历史上周边有明显的污染源(地块外相邻地块为污染地块),故本地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因此,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摸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委托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调查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深度。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调查结果整理分析:

调查地块面积为1082.76m2,按20*20及加密布点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TR40、TR41、TR42、TR43、TR5、TR6),监测指标45 项基本项目+增测pH和地块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锌、铬、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氟化物、氨氮、多氯联苯、多环芳烃;根据土壤监测结果,指标钴、钒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均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污染点位为TR5,污染指标钴最高污染浓度为71mg/kg,超标率为255%,污染土层:3.5-8.0m,污染浓度范围为26.9-71mg/kg,污染指标钒最高污染浓度为244mg/kg,超标率为48%,污染土层:0.5-1.0m、1.5-3.5m,污染浓度范围为207~244mg/kg。

依据无污染点位连线法确定污染面积,依照污染深度范围分层确定土壤污染土方量。地块的污染面积约为205m2,根据土壤点位TR5污染深度划分确定污染方量:在0.5-1.0m,污染方量为102.5m3;1.5-3.5m,污染方量为410m3;3.5-8.0m,污染方量为922.5m3;因此污染最深深度为8m,污染土总方量约为1435m³。

根据规范要求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1口地块外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指标37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钴、硒、钒、锑、铊、铍、钼,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DXS3:浊度、肉眼可见物、锰,DXS1:浊度、肉眼可见物,DXS4:浊度、肉眼可见物,DXS2:浊度、肉眼可见物、硝酸根离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其它常规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区域属于地下水禁采区,不进行地下水开采,对地块开发利用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工作,可以确定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子地块A的部分土壤存在污染问题,土壤中钒、钴部分点位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符合建设二类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因此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子地块A为污染地块,污染最深深度为8m,污染面积205m2,污染土方量为1435m3。

地块内土壤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下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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