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光泽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等相关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