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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人民西路以南、平宁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1-09 00:27:24 发布者:yao 访问量:7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漳州市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漳州市龙海区人民西路以南、平宁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西路以南、平宁路以西地块位于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芦州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平宁路,西邻锦龙小区,南至现状道路,北至人民西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03488°、北纬24.449039°,地块面积10602m2。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中大汽修厂和垃圾清运站,现状为空地;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 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的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方案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地块历史上有存在污染源,故本地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因此,漳州市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摸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调查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漳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漳环保土[2024]4号)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深度。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调查结果整理分析:

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点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T14848-2017中IV类限值,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工作,可以确定漳州市龙海区人民西路以南、平宁路以西地块符合建设一类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因此漳州市龙海区人民西路以南、平宁路以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本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漳州市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0504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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