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维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4〕23号)要求,晋江市维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为此,公司为了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公司于2024年11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现依法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我公司郑重声明: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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