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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4-L-1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4-11-14 10:51:45 发布者:陈鑫 访问量:13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场地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4-L-15-1地块(显应宫安置房)(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地块中心坐标为:E 119.640921°,N 25.913232°,本地块面积约为15914m2(计23.87亩),地块东至祈福路,西至中发海悦天澜,南至仙滨路,北至居民区。依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4-L-15-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可知,本地块后续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为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依据国家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开展调查,编制完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周边不存在有工业企业,无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经土壤现场快速测定检测结果分析及地表水检测分析,该地块现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经过本阶段调查明确排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可能的污染源,并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定,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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