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首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建设单位福建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清华首院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会议审议,形成了《清华首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建设单位:福建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18950887519
福建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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