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0-08 15:25:32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5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地块位于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社区嘉禄路南侧,东侧为空地、居民区(建发·璞玥东方,在建),南侧为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青山路、居民区、店铺,西侧为镇中路、大仑村居民区,北侧为凤里中心幼儿园、新德义庙、大仑村居民区。地块用地面积40077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8.620147°、北纬24.729209°。根据《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石狮市2023S-11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根据分析判断,地块周边企业不存在对本地块的污染途径;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城市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18959957433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