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美街道湖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溪美街道湖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溪美街道湖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湖美社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76264°,北纬24.95058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占地面积5034m平方米(折7.551亩)。调查地块的权利人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调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调查地块原为旱地、村庄建设用地等。
二、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文化设施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镇府巷36号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059586382730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2239号源昌滨江豪庭21幢2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5220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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