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山县人工智能反恐指挥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东山县公安局委托我司对漳州市东山县人工智能反恐指挥中心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漳州市东山县人工智能反恐指挥中心地块位于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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